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10-25 13:36
原标题: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规〔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全市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旅游产业规模效益,将宁德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山海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到2023年,全市全域旅游发展取得新突破,产品结构全面优化,旅游品质大幅提升,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超过6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670亿元。到2025年,全市旅游供给体系更加完善,文旅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宁德成为全国知名山海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旅游IP矩阵。策划具有独特辨识度的宁德城市旅游IP,推动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个性化、差异化的区域旅游公共IP和旅游产品IP,培育多圈层、多领域的IP主题空间和IP引爆点,形成强有力的城市旅游IP矩阵。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打造1个区域旅游公共IP和2个以上具有较强核心吸引力的旅游产品IP。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旅游提质升级 

  1.做强滨海旅游。坚持陆海统筹、一体开发,深度开发海上牧场观光体验、渔排垂钓、岛礁垂钓、海洋科普研学、渔家体验、海上竞技娱乐运动等“游岛玩海”系列产品,打造滨海旅游精品线路。对照旅游集散中心的规范条件,强化陆岛交通码头旅游服务集散功能,建设滨海旅游集散中心,打造海上交通枢纽,实现旅游交通无缝接驳。立足产业链招大引强,引进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旅游企业集团20强来宁布局,推动实施一批滨海旅游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福鼎环晴敏湾旅游度假项目、嵛山岛休闲度假项目、霞浦滨海风景道、大京景区开发等重点滨海项目建设。试点推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运作,探索滨海旅游资源资产化转换路径。力争到2023年,全市新增13个3A级及以上滨海景区、4个渔旅融合示范项目、3处滨海主题民宿集群,打造10条滨海旅游精品线路。到2025年,培育9个滨海旅游主题海岛,建成全国知名的渔旅融合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发改委、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体育局,交投集团公司,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热乡村旅游。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乡村旅游模式,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建设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旅游小镇。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围绕滨海岸线、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重点景区周边,布局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金牌旅游村,推动串点成线、成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乡村振兴宁德样板。整合闽东苏区红色资源、非遗资源、畲族文化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建设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加快推进乡镇(村)旅游服务中心(点)建设,全面提升乡镇(村)旅游服务功能。力争到2023年,打造100个左右金牌旅游村,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超过3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280亿元。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教育局、住建局,国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特工业旅游。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鼓励引导上汽集团、宁德时代、青拓集团、福鼎核电等工业龙头以企业文化为主线,策划以工作场景、产品展示、工艺科普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旅游线路;探索“公助民建”方式,建设锂离子电池、汽车、核电等博物馆设施,打造一批集观光、休闲、研学为一体的体验空间。力争到2025年,全市培育5家以上省级工业旅游试点企业、3个以上省级工业旅游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做优旅游景区。推动重点景区与地方优质文旅资源联动开发,实施一批景区景点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培育形成复合型旅游经济圈。以创建A级景区为抓手,推动形成“多点开花、众星拱月”的品质旅游景区集群,支持屏南县、周宁县、福鼎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霞浦县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寿宁县、柘荣县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周宁县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培育3A级景区3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培育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5家,实现“县县有4A级以上景区或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1.发展特色餐饮。坚持重点突破和品牌引领,集中力量做好“宁德大黄鱼”文章,打造全国知名的旅游美食品牌。支持地方挖掘区域饮食文化,开发旅游特色美食系列,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各县(市、区)推出特色美食“一桌菜”,打响地方特色美食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旅游住宿。加快建设一批商务型、度假型、观光型、经济型等品质酒店,满足不同客源群体需求。推动在市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周边布局一批精品酒店、连锁酒店,扶持旧宾馆、现有招待所改造提升。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霞浦三沙、屏南龙潭、寿宁下党、蕉城贵村等精品民宿群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新增2家达到高星级标准的高端酒店,改造提升或新建2个以上主题酒店、品牌连锁酒店。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优化购物体验。支持企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推动将“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打造成最具宁德特色的旅游伴手礼。支持建设旅游购物特色街、旅游购物商场、“大众茶馆”等,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提升游客购物体验。力争到2023年,实现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大众茶馆”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培育夜间经济。鼓励盘活地方戏曲、歌舞等演艺资源,发展特色旅游演艺项目,重点推动国家5A级景区,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旅游度假区打造旅游演艺精品剧目。推动建设一批集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旅游演艺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为一体的特色街区。支持屏南、周宁、福鼎、霞浦建设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力争2022年,每个山区县启动建设1条以上特色街区,每个沿海县(市、区)启动建设2条以上特色街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特色街区31条,培育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2家。

  责任单位:市文化传媒集团(闽东日报社)、市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提升旅游配套服务 

  1.完善旅游交通网络。推动一批便捷通高速工程,逐步实现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半小时上高速全覆盖,国家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便捷通高速水平稳步提升。加强车站、码头与A级景区公共交通的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加快建设“电动景区”,实现4A级以上景区新能源共享汽车网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布点增设一批驿站、景观平台、旅游厕所、停车场、景观步道、森林步道、健身步道、骑行道、交通标识标牌等设施,提升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体育局、林业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智慧旅游平台。提高景区数字导航、导购、导览、导游等应用水平,开发VR全景等系列线上线下产品,进一步丰富旅游体验。开发“一部手机游宁德”平台,整合多方优势资源,为游客提供“游前、游中、游后”智慧化服务,满足游客门票、餐饮、住宿、交通、导游、演艺等预订、旅游商品订购、投诉受理、服务评价等服务需求。推广旅游厕所“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工作,支持有条件的A级景区或相关单位开展示范性智慧旅游厕所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文旅局,交投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创新旅游宣传营销 

  1.立体精准营销。围绕全面打响“清新福建、山海宁德”品牌,以客源地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县两级政府、旅游企业和社会媒体资源实施精准营销,构建市县一体、政企联合的营销体系。开展以新媒体为主的数字营销,办好《主播带你游》栏目,打造宁德旅游对外宣传特色名片,鼓励具有宁德元素的短视频、影视剧、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等精品创作,用好抖音、微信、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邀请“网红”“大V”“达人”等,全方位、多角度、趣味性地讲好宁德旅游故事。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委(数字办),文化传媒集团(闽东日报社)、广电网络宁德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精品线路。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围绕农耕科普、红色旅游、野奢文艺、文创体验、祈福朝圣、工业旅游、养生休闲等不同主题,链接茶叶、美食、摄影、乡村、民宿等资源要素,打造10条串联山海的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浙江省、福州市等省内外客源市场协作,促进各地区与宁德的旅游合作交流,推动旅游线路全面对接,实现旅游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宁德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旅游产业规划发展、滨海旅游产业建设及资源开发、重大旅游产业项目布局等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辖区旅游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进行统筹指导。

  (二)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宣传促销等,并根据地方财力,适度调增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等文件中的要素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旅游产业项目服务保障机制,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减少重复审查,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需求。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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