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机遇,经对我市现有的企业上市相关扶持条款进行优化提升,增加“优化政府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形成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加强政策扶持
1.上市奖励
分阶段对企业上市进行奖励。企业在境内A股上市的,财政奖励可高达500万元,分为股份改制、中国证监会受理、上市融资返程投资漳州三个阶段进行奖励。企业通过红筹架构间接在境外上市的,财政奖励可高达320万元,分为境外证券监管机关受理、上市融资返程投资漳州两个阶段进行奖励。企业通过重组上市且总部迁入漳州的,受益财政比照本地企业上市给予相应奖励。
2.挂牌奖励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财政奖励170万元,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再奖励30万元。企业在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财政奖励80万元。
3.支持企业推进上市、挂牌工作
在企业上市、挂牌推进过程中,从三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二是免收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三是企业需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优先办理。
4.融资奖励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挂牌公司融资及再融资,在融资资金50%以上投资于本市项目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投资额分级给予奖励。
5.并购奖励
已上市、挂牌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被并购方为本市企业且并购交易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由上市、挂牌公司所在地财政兑现奖励。
优化政府服务
针对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常遇到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行政审批、出具守法证明、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困难等事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及时予以办理。
加强组织领导
从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宣传培训三个角度,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切实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市、县两级奖励可叠加
鼓励各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有利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措施,形成政策叠加。企业所在地县政府出台上市奖励政策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本意见及县级上市扶持政策的资金奖励。
奖励兑现程序
根据奖励兑现中是否涉及市级财政,兑现程序有所不同。不同程序中,各县发改局都是必经的一环,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可以联系当地发改局以了解资料填写及申报流程。
解读机构:漳州市发改委
解读人:林加欣
联系电话:0596-2032750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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